武劳社〔2010〕32号
武夷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有雇工
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函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劳社[2010]综131号文件转发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1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