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围绕领导在岗到位情况、扶持政策落实情况、重建户工作建档流程情况、及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质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
督查中,若发现重建工作一次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的,将责成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数字武夷”网上公示;若发现重建工作二次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的,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给予效能告诫处分,并由市挂点牵头领导提出对责任单位班子调整的意见,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帮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属条管单位的,由市委、市政府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若发现重建工作三次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的,对责任领导给予就地免职处分,对帮扶单位主要领导给予效能告诫,市挂点牵头领导要作出深刻检查,并向南平市备案作出说明。确保重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强力推进灾后重建。(黄荣臻 谢家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