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落实从优待警举措,力所能及帮助我局生病民警解决经济困难,市局党委在本局救助的基础上,积极帮助争取各级救助金。根据省厅《福建省公安民警保平安互助金暂行办法》的精神,市局党委及时上报我局生病民警名单及情况,争取公安民警保平安互助金。我局又有三位民警或家属得到批准,现保平安互助金共4600元已拨付到位。市局党委及时为王赞兴、柯建华、李景武未满16周岁子女送上保平安互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保证公安民警正常履行职责,使公安民警在同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或抢险救灾时发生意外事故致伤残或身故,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后顾之忧,本着“互助友爱、互储互济、服务民警、保障平安”的精神,福建省建立了公安民警保平安互助金,并制定了《福建省公安民警保平安互助金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