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信息管理,完善学生电子学籍,提高学籍管理水平,现就做好开学初学生信息采集和电子学籍等通知如下:
一.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凭暂住证注册入学制度。我市各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入学报名时,对要求到校就读的外来流动人口(户籍在外省、外县市)子女必须凭其父母暂住证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对未办理暂住证的要求其先行办理暂住证再办理注册入学(附件一)。注册入学后学校要及时登记汇总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花名册(附件二),9月5日前汇总上报基教股。
二.做好本市学生信息采集和电子学籍。注册报名时要收齐学生户口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对照学生户口复印件,对在校生按:1、户籍在辖区内;2、户籍在外乡镇;3、不足龄、超龄;4、其他类(有人无户)等进行梳理分类。
学校在班级梳理分类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归类汇总。对在校生户籍在外乡镇的学生进行梳理归类,填写好表格(附件三),学校盖章,9月5日前汇总上报教育局基教股朱建军处。
各校要制定专人负责,认真把关,确保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