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德荣同志退休的通知
市民政局:
刘德荣,女,福建省武夷山市人,1955年8月出生,1973年2月入伍,1999年1月入党,市民政局科员,月基本工资1325元(其中:职务工资380元,级别工资94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批准该同志退休。
根据闽政〔2006〕40号文件规定,该同志退休费比例按90%计发。每月发给基本退休费1193元,生活补贴1090元,以上合计每月发给退休费及生活补贴2283元,从2010年9月起执行。
根据闽人〔1979〕58号文件规定,发给安家补助费150元。请做好该同志安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