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情况,兴田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兴田、南岸、城村、南源岭等重灾村实行灾后重建公示制度,将灾后重建自治自建理事会职责和名单、“6.19”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政策、重建户名单等重建事项公布出来,接受群众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重建政策得到公平、公正落实,从而推动重建家园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