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夷山市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确保我市在2011年元旦前完成重建任务,根据《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闽政文〔2010〕228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的通知》(南政综〔2010〕144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我市《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对接,结合各地实际,有效组织,加快推进我市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
实施方案的通知
2、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的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