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财监察[2010]11号
武夷山市财政局关于制定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促进局机关车辆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用车经费,经研究,对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修订,望切实遵守与执行。
附:武夷山市财政局车辆管理制度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财政 车辆管理制度 通知
武夷山市财政局人秘监察股 2010年7月8日印发
武夷山市财政局车辆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燃料费的管理
汽车维修点执行南采[2000]第19号《南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应根据办公室安排,凭单出车、凭单报销费用。车辆需要维修,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送定点工厂予以修理,不得擅自送修或自购配件;在外地执行公务时,车辆事故由驾驶员临时处理,回单位后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凭修理单据补办审批手续;车辆需要大修按交通部颁发标准的行驶里程规定,由具有大修资格的两家修理厂列出大修预算清单,并经办公室报局领导审批确认后,方予修理,并专款专用,不得超出预算。
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借用车辆需本局油费的,应经局领导批准,由经办人员交财务办理支付。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各车燃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二、日常管理
(一)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派车制度,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而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及赔偿损失。驾驶员每次收车时,车辆必须入库或停放指定地点,并锁好。凡因不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被盗,有关责任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二)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加强车辆维护、日常保养,搞好车辆清洁,洗车费市内每辆每月标准为80元,市外洗车每月凭发票报销。
三、驾驶员应遵守的其他制度
(一)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态,车内卫生整洁,并做到服从调度、按时出车、安全行车,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二)严禁酒后驾车,因喝酒造成交通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由违规驾驶酿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四)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停放在车库和单位内,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五)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借。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参加经营性活动。
武夷山市财政局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