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综〔2010〕116号
加强景区上游灾后安全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星村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武有关单位:
今年“
一、加快道路修复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水利、环保、旅游、星村镇等相关部门对景区上游星村至桐木公路(下同)修建方案进行认真论证规划,制定道路修复方案,方案确定后按程序实施。同时,对该路段损毁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采取必要的修复加固措施,先满足上游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交通需要。
二、强化景区上游交通管制。从即日起,星桐线
三、抓紧整治上游沿河环境卫生。由景区、星村镇组织人员抓紧清理沿河两边垃圾,由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对上游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
四、加强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林业、国土等部门认真调查灾害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情况。由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严禁上游乱建房、乱挖土、乱弃土等行为。由市政府分管旅游领导牵头,对上游景点垃圾、污水处理要结合景点整治拿出方案,明确后尽快实施。由市环保部门加强巡查,制止直接将污水排入九曲溪、乱倒垃圾等行为,对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的旅游景点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并限期整改。
五、暂停开展景区上游所有旅游活动。鉴于景区上游交通道路、生态环境、旅游设施因灾受到严重损毁,为确保游客安全,在上游道路未修复竣工、环保设施未配套完善、旅游设施未修复前,上游旅游景点从即日起不得接待游客。如发现旅游景点、旅行社、旅游车队不顾游客安危,组织、接待游客到上游景点活动等行为,旅游、物价、交通运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安等执法部门要追究相关法人责任。供水、供电部门要暂停对上游旅游景点、旅游餐饮店的游客接待用水、用电。在道路修建完工、环保设施配套完善、旅游设施修复后,旅游景点要恢复接待游客,须由景点业主提出申请,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对外开放。
六、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确保上游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切实保护好上游生态环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要依照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如因工作不到位,致使本通告事项未落实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