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安排暑假时间。各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的通知》(闽教基〔2008〕60号)精神,统一安排放假时间,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照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开学,坚决不允许学校在暑期办班。
二、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假期各项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师生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安排好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内容,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家校通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雷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种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暑假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三、围绕三项教育,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各校要认真按照《转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中深入开展“三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武教〔2010〕96号)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提高实践能力、培养良好品德,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坚持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感恩父母、回报家乡、服务社会,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暑假组织开展团队读书活动,诵读经典名著,树立勤奋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推动公共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科普推广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潜能,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参加社区阳光体育运动,让学生成为健康生活的传播者与实践者等一系列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暑期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愉悦身心,全面健康地成长。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充分利用学校、社区资源开放的有利条件,教育和引导学校学生暑期文明上网,积极参加福建中小学生在线网站举办的“行为规范与安全法纪教育”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参与安全避险游戏、学习应急安全案例、开展模拟练习和互动答题,轻松愉快地学习和掌握应知应会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法规常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意识,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增长智慧。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以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企事业等单位的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暑期活动项目,充分满足青少年学生暑期多样化校外活动需求,体现公益性,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四、规范中小学校的假期工作。各校要充分利用暑假认真组织学校教师积极参加教育局安排的各级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各校要建立雨季汛期预警体系和防灾预案,坚持学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学校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对校园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和修缮,对有浸水的学校要做好校园的防疫和消毒工作,确保卫生到位,无疫情发生。各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各校要尽可能多地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实践活动提供服务和帮助。
五、密切与社区、家庭联系,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各校要与社区联系,帮助和引导社区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看护工作。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假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自护、自救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提供保证。
六、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师生有假期,但安全工作没有假期,决不能因放假而忽视或放松校园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各种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移动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