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文明办〔2010〕06号
关于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组建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各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动员更多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海西和谐社会建设上新水平。根据省文明办[2010]13号和南平市文明办[2010]21号文件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组建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对象
获得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学校)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单位在编人数达20人以上的为组建对象。
二、组建原则与步骤
志愿服务队按单位组建,志愿者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编总人数的20%。组建程序按照自愿申请、单位审核、填写《武夷山市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伍情况呈报表》《武夷山市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名单》《武夷山市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单位造册报文明办的步骤进行。各级文明单位要于7月10日前完成志愿服务队组建工作,并报市文明办汇总,省文明办将对全省志愿者进行统一造册。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能履行本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规定。
四、服务项目与队伍管理
志愿服务队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参加文明办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还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工作组织活动。志愿服务的管理工作按照 “文明单位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由归属地文明办管理。文明办将制作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手册,及时记录志愿服务情况。每个志愿者每年参加服务的时间不少于 48小时。
五、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建文明单位志愿者服务队是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要求,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组建任务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文明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让更多的干部职工自觉加入到志愿者服务队来,促进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单位可申请在文明风网站“志愿服务”频道开设专属的展示专题,及时宣传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展示志愿者风采。
3、鼓励参与,大力支持。各级文明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鼓励并支持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经费上给予保障。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文明办联系电话:5302924,电子邮箱:513wmb@163.com。
附:
中共武夷山市委文明办
主题词:文明单位 志愿服务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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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南平市文明办、武夷山市文明委领导 存档(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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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夷山市委文明办 2010年5月26日印 |
(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