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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实施2010年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时间:2010年05月26日  来源:兴田镇党政办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订2010年村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内容、标准与奖惩措施。

  一、考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村主干亲自抓、负总责,计生管理员具体抓原则。

  3、考核实行实际情况与综合考评相结合,以当年指标为主,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村级目标管理考核。

  4、以WIS系统汇总数据为基础,实际数据为标准核定误差,作为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

  5、每个季度督查按时序进度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100分)

  1、村两委重视计划生育工作(4分)

  (1)村主干亲自抓、负总责。(1分)

  (2)实行村两委成员分片包干激励奖惩制度,并兑现奖惩措施(1分)。

  (3)保证计生工作经费和计生管理员待遇以及计生中心户组长配套补贴,村规定给予计生对象补助的落实。(1分)。

  (4)集中开展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和镇计生工作人员平时下村落实计生任务,有村主干带队(计生管理员除外)(1分)。

  2、控制政策外生育(25分)

  每1000人一例多生育及以下得25分,多一例多生育扣7分(以报表和市计生局以及镇计生办掌握的实际出生情况为准)。

  3、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20分)

  (1)结扎无拖欠得12分,非二女结扎拖欠一例扣1.5分,二女结扎拖欠一例扣2.5分。

  (2)上环无拖欠得4分,上环拖欠一例扣0.5分。

  (3)人流无拖欠得2分,拖欠一例或造成引产扣1分,造成政策外生育扣5分。

  (4)引产无拖欠得2分,拖欠一例造成政策外生育扣2分。

  4、“双查”工作(10分)

  透环查孕实际到位率达到95%得8分,并奖励村“双查”工作经费1000元,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针对每轮“双查”未到位的对象,有逐个入户见面并登记造表作出具体情况说明,同时采取措施跟踪管理的得2分,重点对象(一男未上环和二女未结扎的)漏登漏管1例扣0.5分,非重点对象漏登漏管一例扣0.2分,透环查孕表出现逻辑错误一例扣0.2分。

  5、计生村民自治工作落实(10分)

  (1)先执行“国策”,后享受普惠政策待遇落实得1分。

  (2)村自主完成全年“四术”量达30%以上为合格,得3分,完成45%以上为模范,除得3分外,另奖励3分,再奖励工作经费2000元。

  (3)根据村民自治章程,依照法定程序,制订规范、可操作的计生村规民约得2分。

  (4)通过实施计生村规民约,有效促使村民履行计生义务的得3分。

  (5)计生村务公开得1分。

  6、独生子女领证和计生奖扶政策落实到位(4分)

  (1)农村独生子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领证率达100%(3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计生奖扶政策落实。年度内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奖扶、高考奖励、中考加分、贡献奖、三结合帮扶要及时上卡上册(1分),发现错登漏登每发现一例扣0.2分,扣完为止。

  7、协助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4分)

  协助执法机关按时序进度完成镇下达社会抚养费征缴任务得4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3分。当年立案的对象未能落实征收的每一例扣1分,未按时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通知发放到对象手中的每一例扣0.5分。

  8、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4分)

  (1)建立流出人口计生管理台帐,并及时变动信息得1分,漏一例扣0.2分。

  (2)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80%以上得1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现居住地环孕检证明率98%以上得1分,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4)建立流入人口计生管理台帐得1分,办证率未达80%,双查率未达98%的各扣0.5分。

  9、计生优质服务(5分)

  (1)暂缓上环、结扎、人流、引产计生对象术前康复治疗有登记跟踪服务得1分,未跟踪服务一例扣0.2分。

  (2)药具发放管理规范得1分,发现药柜摆放过期失效药具一次扣0.5分。

  (3)术后随访有开展,并记录完整得1分,发现一例术后未随访一例扣0.2分,术后随访未记录一例扣0.2分。

  (4)孕情跟踪服务有记录得1分,未记录一例扣0.2分。

  (5)村计生服务室有牌子、桌子、检查床、被子、药柜、制度、墙报上墙,整洁干净得1分,缺一项扣0.2分。

  10、计生台帐报表统计工作(5分)

  (1)镇计生例会到会率100%(1分),缺席一次扣0.2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不超过5%(0.5分),每高1个百分点扣0.2分,瞒报、漏报出生一例扣1分。

  (3)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准确率达100%(0.5分),包括夫妇及小孩姓名,身份证号码,四术落实情况,性别,出生日期,孩次,政策属性,每错一项扣0.2分。

  (4)初婚统计100%(0.5分),漏报一个扣0.2分。

  (5)政策内、外怀孕对象及时上报(0.5分),未及时上报一例扣0.5分。

  (6)统计报表及时率100%(0.5分),迟交一次扣0.2分,未交一次扣1分。

  (7)严把生育证审核关(0.5分),必须如实填写,且有计生专干签字签名,村委会盖章,错误一例扣0.2分。

  (8)计划生育资料归档符合要求(村级要有5年以来的呈报表,微机返回的新婚、出生、四术、死亡、生育证发放登记册,药具等资料)(0.5分),每少一项扣0.5分。

  (9)计划生育公开办事栏每月及时变动内容并公开(0.5分),一个月未变动公开扣0.2分。分数扣完为止。

  11、计生宣传工作(2分)

  (1)人口计生宣传品入户达100%和育龄群众知晓率达85%及满意率达90%得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村有规范、永久性计生宣传标语3幅以上得1分,每少一条扣0.2分。

  12、村级计生例会(2分)

  (1)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得1分,少一次扣0.5分。

  (2)例会规范,且各种资料报表档案齐全得1分,缺一种报表资料扣0.2分。

  13、协会工作(5分)

  (1)协会组织健全并开展活动得1分,未开展活动不得分。

  (2)“三联创”、“双创”活动扎实开展得2分,未取得成效不得分。

 

  (3)调整充实并发挥计生中心户组长作用得1分,未调整发挥作用的不得分。

  (4)协会人员有开展培训和考评得1分,未培训考评不得分。

  三、检查考评和奖惩措施

  1、实行计生风险抵押金制度。挂点领导、村主任、工作队长、村计生管理员每人须向镇计生领导小组缴纳计生风险抵押金2000元。

  2、实行镇党政领导人口计生挂村工作责任制。挂点领导对挂点村人口计生工作负总责,为挂点村人口计生工作总责任人。

  3、实行人口计生工作月点评、季通报制度。镇计生领导小组对各村人口计生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月点评、季通报(以文件形式),并按规定兑现奖惩。

  4、实行人口计生约谈机制。对季通报居后三名的村,镇计生领导小组启动约谈机制,对相关计生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5、年终百分制考核总分达90分(含90分)以上的评为一类先进村,除返还挂点领导、村主干、工作队长、计生管理员全部风险抵押金外,每人各奖励2000元;达80分(含80分)以上的评为二类先进村,除返还挂点领导、村主干、工作队长、计生管理员全部风险抵押金外,每人各奖励1500元;达75分(含75分)以上的评为三类村,除返还挂点领导、村主干、工作队长、计生管理员风险抵押金外,每人各奖励1000元;75分以下的村,全额扣除挂点领导、村主干、工作队长、计生管理员风险抵押金;位居后三名的村除全额扣除挂点领导、村主干、工作队长、计生管理员风险抵押金外,同时上报市计生领导小组给予“预警告”、“黄牌警告”,村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按武委[2008]82号文有关规定办理;连续两个年度(2009—2010年)考评排名后二位的村计生管理员直接给予解聘。

  6、镇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委托镇计生督查组对全镇15个村(居)年度人口计生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根据考评情况,按规定兑现奖惩。

  7、村计生管理员在年度内若漏报出生,发现一例扣工资100元,以此类推。

  8、各村必须在2010年4月底前,根据村民自治章程,依照法定程序,制订实施计生村民公约,按照“先执行国策、后享受普惠政策”的精神,把好计生关口,促使村民主动履行计生义务,对拒不落实“双查”、上环、结扎、人流、引产、领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对象,镇村两级一律给予暂缓办理入户、入学、入托、医保、低保、优先优惠、补贴补助、党员转正及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等一切手续和证明。

  9、实行计生办工作人员计生包村责任制和缴纳计生风险金制度。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每人须向镇计生领导小组缴纳风险金1000元,并对包村计生工作负责。对岗位分工履职和落实包村责任制较好的,且年终通过上级计生部门和镇计生考评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的,每人奖励1000元,得分70分至79分不予奖励;对工作不落实,造成包村年终计生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扣罚其全额风险金和年终全部奖金。

  四、加扣分项目

  1、工作有创新被市有关部门推广或召开现场会的加3分。

  2、全年无政策外生育加5分。

  3、主动开展打击计生“两非”案件,提供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加1分。

  五、考评机构

  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六、考核时间从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止。

 中共兴田镇委员会

                                 兴田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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