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扎实推进“三项建设”和“平安武夷”建设,忠实履行了公安机关新时期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力维护了我市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全力确保了山水茶旅游节、国庆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的绝对安全,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城关派出所等8个先进单位、陈芳等4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牌匾、荣誉证书、奖金。
一、公安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8个)
城关派出所、星村派出所、五夫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刑侦大队、看守所、指挥中心、政工室
二、公安工作先进个人(41名)
陈芳(小)、江 斌、曾纪贵、陈芳(大)、张春华、胡少华、
王一川、张顺平、周国光、林志坚、周洪祥、余 勇、林礼姑、
张文邦、张 萍、林贵华、范建荣、周岱琴、高鸿飞、朱崇伟、
薛志强、陈 晖、薛 亮、崔才德、林景福、彭文茂、兰东青、
叶 军、周如午、
倪文钦、汪全武、陈仲毅、王增伟、肖林飞、游继文、宋厚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为保持我市社会持续安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武夷山市公安局
二O一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