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对象
武夷山市农业户口孕产妇。
(二)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时间
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三)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
按每人400元。
二、领取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款具体要求
1、凭武夷山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孕产妇户籍证明书(要在证明书上面注明是农业户口)。
2、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出院小结。如果患者已死亡,且户口、居民身份证已注销或烧毁的,由所在地行政村出具证明,并注明委托人名字为其办理。
三、领取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款地点
到乡镇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领取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款。农茶场到新农合管理中心(体育馆斜对面)领取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款。
四、领取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款时间
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止,逾期未办理补偿手续的孕产妇视为自动放弃补偿。
咨询电话:5306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