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武夷新闻网
大武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获悉,自2010年开始,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由原来的3000元—6000元不等提高到6000元—18000元不等),最高补贴金额由原来的6000元增至18000元。
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报废“黄标车”补贴保准: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大型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此次补贴标准适用时间为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2009年6月1日之后)已享受补贴的车主也可以凭相关证明获得补贴标准调整后的差额部分。”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也由原先的注销日期调整为将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见习记者张冬梅 邱游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