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195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0周岁以上的村民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文书处办理新农保事项。
注:1、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不满18位数的须到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和户口簿。
2、在此时间段出生的村民务必在2010年1月26日之前将材料交到村里登记,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大布村民委员会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