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推进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机制,武夷山市上梅乡司法所严格把握选聘条件和程序,认真开展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
在选聘过程中,坚持“适才、适位”原则,通过村两委推荐;司法所组织考核;群众民主测评;审批结果公示的选聘程序。真正选聘出一支能在调解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队伍,牢筑化解矛盾的第一防线。
新聘任的首席人民调解员具有调解矛盾纠纷经验丰富、文化程度较高、年轻有活力等三大特点。上梅司法所新聘任的首席人民调解员共1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6名,占总人数54.5%,同比文化程度高9%;党员人数7名,占63.6%;45周岁以下人数9名,占总人数81.8%,同比上升27.1%。
同时,针对新聘任村级首席人民调解员将强化培训力度,司法所采取分层次培训教育方式,强化意识,丰富业务知识,加大法律法规、调解业务、治安保卫、纠纷调处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首席人民调解员素质。从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队伍建设,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力、有为开展。
(彭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