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文明委[2009]06号
关于印发《武夷山市2009-2011年度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将《武夷山市2009-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夷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武夷山市2009-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建设服务,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福建省、南平市2009-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武夷山市2009-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西发展战略,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为民惠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以“我爱武夷”为主题,围绕“海峡西岸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发展目标,积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实现武夷山在海西绿色腹地中的率先崛起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主动为建设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实现武夷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努力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在服务大局中深化,在服务大局中提高,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2、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要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有机统一起来,着力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坚持为民惠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3、继承创新,持续运作。要紧扣时代主题,挖掘优势资源,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扩大创建的领域;要立足于传统项目、载体和品牌,进一步展现优势,努力从我市地方文化传统中汲取精华,增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时代特色。
三、创建目标
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布局。继续巩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成果,努力争创全省文明城市。要以城市社区文明创建辐射带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创建及军警民共建;以风景旅游区文明创建辐射带动文明精品旅游线路、文明旅行社、文明宾馆、文明导游员等“八个一”创建;以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辐射带动文明乡(镇)、文明村、星级农户和诚信示范户的创建,使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跃上新台阶。
突出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要坚持和发扬“和谐自然、开放创新”的武夷精神,突出生态文明特色。要重点挖掘和弘扬武夷山旅游文化内涵,把独特优美的山水自然景观与以古汉城遗址为主的闽越文化,朱熹、柳永为代表的名人文化,武夷岩茶为代表的茶文化融为一体,培育和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带动城村、下梅的民俗文化,坑口、大安的革命老区文化以及街村文化、企业文化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凸显精神文明创建成效。通过三年创建,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力争达到省级文明城市标准。力争使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学校、文明社区创建水平稳中有升。继续巩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在质量上有明显提升,在数量上有相应增加。全市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服务水平、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以科教水平、道德修养、公德意识、法律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四大品牌”建设,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多年的创建工作实践证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等创建形式在助推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已经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精神文明创建品牌。持续做好、不断深化“四大品牌”建设,是新一轮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1、抓住龙头,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坚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总抓手,以《福建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健全完善创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目标责任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市民参与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构建起高效有序的创建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创建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社区共建理事会的建设,形成条块结合、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调一致、共建共享的创建格局。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着力实现创建主体明晰化、目标责任具体化、创建指标定量化、责任追究制度化。完善领导点评制,切实提高文明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争创省级卫生城市。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争创省级卫生城市。按照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发展要求,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管理模式。抓好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环境、大众传媒等七项管理,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治理。以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美化城市景观,发展城市绿化,治理城市污染,营造优美城市环境。
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文明社区创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单元和重要基础,将文明社区创建与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构建民主法制健全、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定稳定、生活环境良好、邻里互助友爱的新型社区。以“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平安家庭”等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和困难群体解忧愁、献爱心活动。积极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主动为社区提供支持和服务。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文体、科教、卫生、法律、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跃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广场文化和群众健身活动。
2、面向农村,深化文明村镇创建
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社会事业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幸福指数。深化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保持良好治安秩序。加快和完善农村交通设施、卫生基础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教育文化设施建设。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环保、节俭殡葬新风。以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文化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
创新活动载体,提升村镇创建水平。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综合运用文明村镇、诚信农户、十星级文明户、文化中心户、科技示范户、969155农业服务热线等创建载体,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文明乡风。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五要工程”、“诚信农户”、“百佳诚信示范户”、“评五星、树新风”、“立四榜、树样榜”、“美德在农家”、“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能对外开放、对内示范的高标准文明村镇和文明生态村典型。发挥村民议事会、自治自建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创建、自我提高。
建立工作机制,提高村镇文明程度。健全“互动联动、共建带创”机制,继续鼓励和支持各级文明单位与贫困村结成共建对子,帮助和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丰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涵,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服务效能,促进城乡文明程度的整体提高。
3、规范服务,深化文明行业创建
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行业创建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素质、服务规范为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三比三赛”为载体,以“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为主题,不断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推动司法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公信力。金融、旅游、交通、卫生、电信、邮政、电力、建设等公共行业,要着力加强窗口建设,完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提倡微笑服务、人性服务。加强行业示范窗口的明察暗访和行业测评工作,深化“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班组”、“文明科室”等活动,提高示范点质量,带动各行各业服务达标。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主体的社会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和社会信用环境。要充分发挥诚信促进会在诚信宣传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诚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文明行业评选的重要依据。继续深入开展“共铸诚信”、“诚信一条街”、“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道德缺失问题,推荐一批“全省最佳信用企业”。
推进文明风景旅游区建设。坚持软硬件并重,继续抓好风景旅游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点文明创建。继续实施“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引导公民文明旅游、文明消费。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色旅游持续发展的意见》,着力打造红色旅游的精品线路,扩大红色旅游影响力。发挥武夷山与阿里山互动优势,推动武夷山在对台旅游工作先行先试,打造海峡旅游精品项目。
4、夯实基础,深化基层文明创建
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落实“领导班子坚强、工作成效显著、道德风尚良好、科教文体发展、单位秩序井然、环境整洁优美”的创建标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坚持把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单位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环境,改善和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上来。推动文明单位在做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文明共建、“互动联动、共建带创”、“情暖武夷、文明关爱”等活动,在服务发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不断提升文明学校创建水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提升师生综合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文明学校创建水平,努力推进教育“两个重要转变”的实现。
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机构参与创建。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民办机构、中介组织尤其是非公经济组织,根据自身特点,主动参与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深化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突出思想共建和精神互助,拓展共建领域,推进共建活动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发挥部队资源优势,对未成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和军训活动。继续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探索共建工作的新渠道、新载体,完善军民共建沟通协调制度、军民共建对子报备制度和军民共建联席会制度,丰富共建内容,明确共建职责,增强共建活动影响力。
(二)抓好“三大活动”项目,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创建工作的活力来自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必须在新一轮创建中努力抓好三大基本项目活动,即“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1、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科学发展、四求先行”为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渗透到公民道德教育之中,继续开展“我爱武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突出抓好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观赏、公共参与等领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引导人们在公共场所、人际交往、交通出行中遵守则、讲公德、守秩序,不断提升文明素质。着力抓好家园意识和环保理念的培育,引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讲究卫生、植绿护绿、节能减排,努力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和谐武夷建设。
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实践主题活动。积极发动群众挖掘各类闪光事迹和先进人物,组织推选南平市道德模范、“感动闽北十大人物”。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对道德模范进行多形式、全方位宣传,使先进人物事迹广为传颂,营造讲道德、学榜样、做好事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系列文化活动,引导人们认知、继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
2、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
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文明委要求,成立以文明办牵头,组织、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整合各级各类社会志愿者队伍,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完善志愿服务网络系统。健全完善统一的志愿者注册制度、管理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经常化。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和茶博会等大型社会活动,广泛开展“海西建设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理念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在全社会营造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3、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程建设。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净化网络、网吧、校园周边环境和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实现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开展专项行动与加强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行业自律与强化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
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点和武夷山特色的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抓好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教育。聘请社区工作者和学生家长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继续加强对单亲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关爱和帮助,解决就学、入托等实际困难,促进其健康成长。
深化未成年人道德实践主题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积极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扎实开展“文明小标兵”、“孝敬父母、体验亲情”、“和谐校园”、“爱心奉献”等道德实践主题活动,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载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原则》精神,全面实行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使用和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文明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把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
(二)落实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点评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要求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创建工作点评,促进工作落实,不断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逐步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各负其责、常抓不懈、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
市财政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按人均创建经费1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这方面的投入增长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安排一定的精神文明创建专项经费,用于精神文明创建的宣传、推动、奖励。要不断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逐步形成适应我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筹资机制,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用好用足文化经济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创建给予财力和物力的支持。
(四)加强监督管理。围绕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不断完善创建工作的绩效考评制度。对各级各类创建工作先进的评选,要强化动态管理,解决平时应付,考评突击的问题。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随机检查、明查暗访、公众满意度测评手段,对精神文明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主题词: 精神文明创建 规划 通知
抄送:南平市文明办,武夷山市文明委领导。 存档(3)
中共武夷山市委文明办 2009年11月30日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