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金城、武夷液化气有限公司:
根据近期液化气市场源头供应价上涨的情况,依据《福建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3]商412号)要求,为了保障市场正常供应和保护消费者的正常利益,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液化气零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液化气零售价格(净重13.5公斤/瓶、不含送气费):市区从79上调为92元/瓶,乡镇从92元/瓶上调为95元/瓶。
二、本通知从2009年11月23日执行。
三、各液化气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上价格,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武夷山市物价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