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武委联[2009]10号
关于开展校村(居)共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武夷学院各院系团总支:
为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级团组织建设,延伸高校共青团工作手臂,发挥地缘和人缘优势,实现校村(居)团组织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互促,加强对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和高校团工作的指导,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模式,经过前期走访、座谈和调研,团市委和武夷学院团委决定联合开展“校村(居)共建活动”,在武夷学院与乡镇(街道)、各行政村(居)的团组织之间推行共青团“校村(居)互助、结对共建”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作用。现就有关共建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建目的:
根据乡镇(街道)村(居)共青团组织的实际需求,通过建立武夷学院与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团组织共建机制,在全市团组织中逐步形成校村(居)共建的网络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加强校乡村(居)团组织的横向联系和交流,进行互帮互助,发挥各自优势,弥补簿弱团组织存在的一些不足,促进乡镇、村(居)基层团组织的发展,扩大共青团组织在基层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为广大青年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平台,有利于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以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之目的。
二、主要任务:
共青团校村(居)共建活动是由团市委和武夷学院团委牵头,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共建体系。主要任务有:
1、加强组织建设。在组织架构上,实行委派任职,武夷学院各院系团总支书记委派兼任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各院系团总支选派优秀的学生干部兼任村(居)团支部副书记,为共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共建机制,签订共建责任书,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为共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3、注重活动效果。团员青年之间互相交流,各结对方要发挥特色和优势,实现校村(居)互助。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以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为渠道。坚持灵活多样,互惠双赢的原则,以共建互帮为内容,积极开展互助,至少每学期举行两次活动。
4、巩固共建模式。高校共青团工作在全团工作中是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校村(居)互助、结对共建”是以高校团组织带动村(居)团组织发展的创新团建模式,是有效服务于农村团组织和农村青年的一项探索性工作,前期先选一批条件基础相对较好的村(居)开展共建试点,在不断实践中积累总结经验,然后逐步推广、巩固共建模式。
三、活动要求:
1、各共建单位团组织要按照自身实际,制定好共建计划,设计好活动载体,通过努力,真正达到共建效果。
2、各共建单位要利用自身单位的组织、人才、资源等优势进行整体帮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学院各类实用技能型专业青年人才的作用,加强生产项目、技术推广、市场营销、信息技术和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与合作,扶持当地青年农民创业与就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推动当地经济与文化的发展。
3、抓好试点,稳步推进。各乡镇(街道)团(工)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两个以上的村(居)作为试点开展共建活动,乡镇(街道)所在村和社区必选,武夷学院各院系团总支做好优秀学生干部的推选工作,名单于11月10日前上报团市委,具体结对名单待确定后另行下文通知。
4、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校村(居)共建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共建双方基层团组织)和个人将给予表彰。根据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参加省、市五四评优活动和“基层团建创新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共建典型广泛宣传。
武夷山市委组织部 武夷山团市委 武夷学院团委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