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优惠证》申报须知
1、对象: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②国有企业失业人员;③列入全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计划的关闭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在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各类企业中就业转业失业人员;⑤城镇其他县(市、区)以上的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必备材料:①《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对象2、3、5提供),企业开具的下岗证明“招工介绍信”或“招工登记表”复印件(对象1);③失业证原件;④一寸黑白相片2张;⑤户口薄复印件;⑥身份证复印件;⑦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失业)状况证明。
3、申报程序:①社区居委会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填写,②社区居委会审查、公示盖章并出具就业(失业)状况证明;③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报批;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
“4050”人员再就业援助申报须知
1、对象:①男年满50周岁以上;②女年满40周岁以上企业失业人员。
2、必备材料:①《再就业优惠证》;②《失业证》原件、复印件;③南平市再就业重点援助对象登记表;④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⑥《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
3、申报程序:①社区居委会领取《南平市再就业重点援助对象登记表》填写;②社区居委会审查并盖章;③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并盖章;④市区劳动就业中心审批。
《第一孩生育证》办理须知
1、必备材料:①夫妻双方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②夫妻两寸合影近照一张(结婚照)。
2、申报程序:①社区居委会开具《安排生育人员婚育状况证明书》;②男方户口在其他街道应到女方所在街道计生办开具《核实反馈通知书》;③《核实反馈通知书》收到后由街道计生办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须知
1、对象:申请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
2、必备材料:①双方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
②第一孩生育证;③夫妻两寸合影近照一张(结婚照)。
3、申报程序:①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②双方所在单位审核盖章;③女方所在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④街道计生办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须知
1、对象:18-49周岁外来打工、经商人员。
2、必备材料:①户口薄;②透环查孕证明(已婚育妇);③一寸照片3张。
3、申报程序:①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填写;②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③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办理。
法律援助申请须知
1、对象: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居民。
2、必备材料:①法律援助申请报告;②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③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④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证据;⑤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⑥填写由法律援助机构发给的《法律援助申请表》。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程序:①法律援助咨询;②领取申请表;③提交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及案情材料;④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⑤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⑥发给援助通知书;⑦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⑧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办理须知
1、必备材料: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办理程序:①当事人口头或者书面申请;②调委会受理(有申请事项和事实根据,如发现纠纷性质或严重程度已超出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应动员纠纷当事人去人民法院(庭)或有关部门解决,也可移送有关部门处理);③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事实调查);④调解(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达成和解),调解记录经当事人确认后双方签字;⑤达成和解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签字,调解委员会盖章);⑥调解终结(调解文书整理归档);⑦调解不成的或一方不愿调解的,应引导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解决。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须知
1、对象:①三无人员,即:60岁以上无子女孤老、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孤儿、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且人均月收入低于210元。②家庭主要劳动力残疾不能从事劳动,且子女未成年、家庭主要劳动力故逝,且子女未成年、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患病卧床,且子女未成年。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10元。
2、必备材料:①申请书;②身份证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及复印件(家庭所有成员);④收入证明;⑤孤寡、残疾、疾病、丧失主要劳动力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低保人均月收入在210元以下);⑥收入调查表;⑦审批表。
3、申报程序:①户主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②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③居民代表会议评议或低保评议小组评议;④填写低保审批表并张榜公示;⑤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上报街道民政办审核;⑥区民政局审核、审批并委托居委会张榜公布;⑦发放《城市居民低保金领取证》。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须知
1、对象:①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②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2、必备材料:①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须提供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③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
3、申报程序:①城镇居民以个人形式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参保;②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组织在学校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③非在校生、学龄前儿童以个人形式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参保。
户籍迁移须知
1、必备材料:①申请报告、房产证;②计划生育证明;③透环查孕证明;④结婚证、独生子女证;⑤户口薄、一寸标准照3张。
2、申报程序:①社区居委会证明;②责任民警签字;③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兵役登记须知
1、对象:每年对
2、必备材料:①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②一寸黑白免冠相片1张。
3、征兵程序:①设立兵役登记站,对适龄青年进行目测登记,区征兵办发放兵役登记证,确定预征对象后通知本人;②对预征对象进行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文化审查,区征兵办发放征兵体检通知书;③对初审、复审双合格人员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监督,街道征兵办和军地组织走访双合格人员家庭并确定征兵对象;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预定新兵名单后张榜公布,接受监督;⑤向区政审组移交政治审查材料,区征兵办组织审定新兵。
新生儿入户申报
(1)必备材料:①婴儿《出生证明》;②夫妻结婚证、户口薄;③生育证。
(2)申报程序:① 30日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②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