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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者哪税收项目可以享受免征?
时间: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江苏农业科技报

  1.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2.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页税征税范围的,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农民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及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4.对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小贩,免子办理税务登记。

  5.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上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日寸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什l取得的青苗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徐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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