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兴田镇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基层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确定镇、各村、单位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督促第一责任人做到依法按时公开。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审议、评议和反馈制度,完善存档备案制度,同时实行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对各行政权力部门的监督。
三是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将镇、村等单位中的财务开支、山地土地承包等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向村民公开。二要规范公开的形式。利用网站、电视、公开栏、宣传资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形式,及时、准确、有效地将内容于以公示。三要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采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两条途径,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对于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四要严格遵循经常性公开,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规定每季度头第一个月的10号前为公开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