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经新丰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研究确定,本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日定为2009年9月8日,投票地点设在五里村。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