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家电下乡”补贴需带下列证件及材料
1、产品标示卡; 2、购买家电产品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户主首页及购买人本页的复印件各1份; 4、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武夷信用合作社存折原件及账号页复印件1份; 6、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7、若由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联系人:彭向娣 电话:5203229 地 点:街道办公楼二层经济发展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