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年06月23日 来源:
武政告【2009】10号
为严肃选风选纪,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维护正常换届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村“两委”候选人 提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为村“两委”候选人:
1、 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1988年7月1日以来,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违反土地政策(2005年以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被国土资源部门处罚的)和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村级组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
2、 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
3、 利用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4、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的;
5、 用各种方式干扰选举和贿选的;
6、 受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刑事处罚或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7、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如履职承诺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能保证一年内驻村履职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的等)。
二、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现任村干部和参选对象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肃下列违纪违法行为:
1、 严禁以打招呼、搞串联、违规承诺等手段拉票,以花钱“买票”、请客送礼等形式贿选;
2、 严禁借换届选举之机,突击花钱,失分村财,滥发奖金补贴和纪念品,隐瞒、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低价转卖、承包、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用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铺张浪费行为;
3、 严禁利用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胁迫操纵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打砸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违纪违法手段破坏选举;
4、 严禁妨碍村民依法依章行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纪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和报复。
三、严肃查处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1、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务或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贿选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查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2、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打砸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违纪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采取上述行为破坏选举或妨碍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给与党纪或者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以威胁、贿选、欺骗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农村党员干部,一经发现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农村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者怂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分别给与党纪或政纪处分;
5、对假借选举之名,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行为、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给予打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5313838。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