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村级换届将突出村干部的素质要求,大力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尊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坚持在岗履职,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的人,进入村“两委”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 主任。对任期履职实绩突出的现任村“两委”干部,鼓励和支持其继续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1988年7月1日以来,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未完结未满五年的),违反土地政策(2005年以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被国土资源部门行处罚的)和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村级组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三是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四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的;五是用各种方式干扰选举和贿选的;六是受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刑事处罚或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七是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如履职承诺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能保证一年内驻村履职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