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农民朋友的第三十二封公开信
各位农民朋友:
今年,我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武夷山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推动农村诚信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优化我市农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农业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市委市府研究,决定在我市农户中开展“诚信农户、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摘要如下,欢迎广大农民朋友踊跃参加。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乡(镇)、街道、农茶场所有农户,按户为单位申报(以户籍为准)。
二、参评条件
凡家庭成员无严重违反综治规定(即无组织策划非正常集体上访、无参加非正常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无参加邪教非法组织、无坑蒙拐骗,黄、赌、毒)、计划生育政策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行为。
三、评选标准(共100分)
1、爱祖国、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公益事业。(10分)
2、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10分)
3、家庭和睦,积极履行家庭成员间应尽义务。(20分)
4、勤劳致富,积极生产,不好逸恶劳。(10分)
5、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10分)
6、合理诉求,不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15分)
7、不违章建房,不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15分)
8、保护生态,不盗砍滥伐林木和偷猎野生保护动物。(10分)
四、评选程序
(一)诚信农户
评选“诚信农户”活动采取“四评二榜”程序进行。
1、家庭自评。由户主召集家庭成员,对照标准,自评得分。
2、小组初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代表会,对各申报家庭进行初评。并将评分结果公示7天,收集小组内村民的反馈意见。
3、村评议会复评。由村评议会根据各村民小组初评情况进行认真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公示7天,对村民反馈意见认真查实。
4、乡(镇)总评。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对各村推荐的诚信农户进行严格的审核、总评,确定“诚信农户”史单并上报市农村诚信协会办公室备案。
(二)“百佳”诚信示范户
1、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分别推荐30名“诚信农户”作为“百佳”诚信示范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经市综治、计生、金融等部门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设立举报电话,认真核查反馈意见。
2、“百佳”诚信示范户的产生由乡(镇)推荐、网络投票、市诚信协会评审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其中乡(镇)、街道、农茶场意见和诚信协会评审意见各占40分,网络投票20分。
五、奖励优惠措施
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享受以下待遇:
1、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优先、利率优惠。被评为诚信农户,信用贷款授信3万元,利率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优惠5%;被评为“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信用贷款授信5万元,利率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优惠10%。
2、参加“新农合”的诚信农户,户主一人个人缴交部分由市财政支付(不重复享受)。“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享受计划协符合“幸福工程”条件的无息借款5000元。
3、在义务教育期间,诚信农户子女在辖区内学校就读期间,减免学校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在本市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同等条件的,则予以优先录取;“百佳”诚信示范户子女在参加中考时,可享受加5分待遇。
4、市林业局给予优先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对“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优先享受林权小额贴息贷款。
5、市农业局优先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在购买国家规定的享有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时,在由中央、省补贴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再给予5%的补贴。
6、对诚信农户实行政策优先,并在农村扶贫开发、造福工程、改水改厕、烟叶种植等项目中,享受一定优惠。
7、“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家庭成员可全年免费进入主景区。
8、“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在购买烟用机械时(指整畦、覆膜一体机、培土机),在享受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烟草部门再给予10%的优惠。
9、本地新闻媒体定期刊载、播出“百佳”诚信示范农户的先进事迹。
六、其它
1、评选时间。诚信农户、“百佳”诚信示范户每年评定一次。2009年5月—6月宣传动员、7月—9月组织评选、10月—12月评选百佳。以后在每年的第四季度进行复查和调整。
2、有效期限:诚信农户、“百佳”诚信示范户各项优惠待遇有效期为一年,有违法违纪行为,称号和待遇随即全部取消。
3、发证、授牌: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农户证书和牌匾由市农村诚信协会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发放时间暂定每年第四季度。
★惠农政策★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卫生健康★
★廉政格言★
领导干部办事三问:讲道理时,先问自己是否明白;提要求时,先问自己是否做到;批评人时,先问自己有何责任。
中共武夷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