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中旬以来,因武夷山市公证处不具备法定的执业公证员人数而被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通知停止办证。为解决我市市民的办证需求,我局积极与上级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协商解决办法。现将办理公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自2009年5月26日起,武夷山市辖区的公证业务归邵武市公证处管辖。
二、武夷山市民需办理公证的,一般公证事项可由邵武市派驻武夷山市的执业公证员代为办理;急件由市民直接送往邵武市公证处办理。
特此通告
武夷山市司法局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