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夷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批复
时间:2009年05月13日 来源:武夷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武夷山市建设局:
你局报来《武夷山市建设局关于申请批准武夷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立项的函》收悉。为了处理武夷庄园、武夷新区、武夷山监狱、度假区及沿途村落等区域内的污水,改善闽江源头的水质,经我局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夷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地点:武夷镇公馆村江源自然村;
三、建设单位:武夷山市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877.16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2842.01万元,配套管网工程3669.16万元,附属配套工程1365.99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局多方筹集解决;
六、项目建设年限:2年;
七、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局重新核准;
八、请据此批复,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