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护笋养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
清明节前后是护笋养竹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发展我市竹业经济,进一步优化竹林结构,培植丰产高效毛竹林,确保广大竹农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护笋养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林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在广大竹农中开展对护笋养竹的科学性、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教育,在全市上下营造科学护笋养竹工作的浓厚氛围,使竹农自觉接受和主动做好护笋养竹工作。
二要明确“禁笋期”。 全市从
三要科学留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管理,科学合理留养新竹,制定新竹留养计划,对大年竹林每亩要求留养胸径
四要维护稳定。凡竹林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毛竹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上山争相挖笋,对擅自在纠纷山场挖笋、收购鲜笋,并由此引发纠纷、斗殴和造成破坏竹林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竹山承包期未完善或承包期已接近到期的毛竹林,所在乡(镇)、街道要强化护笋养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掠夺性挖笋砍竹行为,确保竹林不受破坏。
五要强化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护笋养竹工作的领导;市林业部门要结合当前林事活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护笋养竹工作的宣传与技术培训;林业、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护笋养竹工作,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打击春笋收购中存在的欺行霸市行为,切实维护竹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