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广大村民:
为了确保广大村民在枯水期有正常的饮用水,村民自觉节约用水,经两委研究决定,2009年水费缴纳标准如下:
由自来水管理员抄水表,村民按实际用水吨数缴纳,每户每月前3吨水只收1元,超过3吨的每吨收0.5元,请广大村民支持,配合!
服务热线:13313795235
红星村民委员会
200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