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综〔2008〕121号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武夷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武夷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胡书仁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王莉萍 市委正处级调研员、景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进玉 市政府副市长
张贤军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陈先珍 景区管委会主任
兰林和 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欧孝明 水利电力开发实业总公司总经理
成 员:叶旭东 市政府办主任
赵祝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林立芹 市监察局局长
林明生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隆 平 市经贸局局长
丁志标 市审计局局长
金小万 市外经局局长
金 烽 市水利局局长
杨佑生 市林业局局长
吴少忠 市交通局局长
唐兴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建斌 市建设局局长
李标进 市工商局局长
曹文彪 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代理主任
余泽岚 景区党工委副书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素花 景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范金盛 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度假区财政局局长
邱玉妹 市财政局副局长
翁华清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张贤军兼任。
二、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改革方案、政策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检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研究提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和发展战略。
(四)批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五)任免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监事会监事、主席和财务总监。
(六)审议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报告、请示的有关重大事项,并作出决定。
(七)确定授权经营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并根据完成情况对董事会班子成员进行奖惩。
(八)监督有关部门对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重大案件进行查处。
(九)对市级行政事业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十)行使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国有资产管理其它职能。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 日
主题词:机构 国有资产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纪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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