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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需报送的文件材料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03日】  【文章来源:财政局国资办

产权登记需报送的文件材料

一、占有产权登记:
1、《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2、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
3、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最近一 次的验资报告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提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5、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验资报告,其中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还应提交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
6、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变动产权登记: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3、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企业决策机构有关变动事项的书面 决定或者主管部门有关产权变动事项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产权变动时的验资报告,其中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还应提交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
6、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提交新加入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
7、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的,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凭证;
8、其他文件和资料。
三、注销产权登记: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
3、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企业决策机构或者主管部门解散企 业的书面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以及其他涉及国有资产灭失的有权批准文件或法律文书;
4、企业清算报告或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
5、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单位批准的资产处置、企业有偿转让、整体改制、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6、其他文件和资料。
四、产权登记年检:
1、年度财务报告;
2、国有资产经营年度报告书;
3、其他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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