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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流程图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03日】  【文章来源:财政局国资办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流程图

 

委托资产评估

报送资产评估备案材料

市财政国资办初审材料齐全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市财政国资办审核资产评估备案材料后,分别做出如下处理:

1、单项资产评估,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备案手续。

2、整体资产(产权)评估,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手续,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论证。

 

办理备案手续需报送的文件材料

 

1、资产评估报告书(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说明和资产评估明细表);

2、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改制、产权转让等经济行为的批准文件;

4、评估目的为转让资产的,需提供交易委托书;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外,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需由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5、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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