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公众春节前后慎防假钞
时间:2009年01月15日 来源:转载
近日,国内多省市出现仿真度极高的新版百元人民币假钞,这些假钞多为“HD90”、“HB”、“FA”编号。目前,包括武汉在内的不少城市,均有市民收到过这类假钞。央行已发出警告,提醒公众春节前后慎防假钞。
综合报道来看,这批假钞并非于近期突然出现并流通。央行日前表示,近两年来,央行就从各地上缴的假钞中发现了以上三种编号的假钞。河南、广州、浙江等地在去年下半年,曾发现过HD90编号的假钞。四川、重庆的银监机构去年也已发出通知,要求各银行注意防范。
假钞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其危害之烈,不啻为对一个国家和国民的犯罪。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不遗余力地打击制售假钞行为、制止假钞流通。因此,对于本次假钞事件,我们不怀疑金融机构及时有效解决的诚意和决心。但是,发现了近两年的假钞问题,至今方公开警示,为公众所知晓,这其中的时间差、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等问题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反思。
比如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生产点钞设备的企业有120多家,只有少数企业的技术标准能达到质检总局的要求。技术不合格的验钞机,其鉴定能力可想而知,如果大量流通于市场,不仅无助于防范假钞,还会透支公众对鉴定技术的信任。那么,相关部门能否对验钞机市场进行一次清查,不合格的产品可以要求强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应追究责任。
根据现有的金融规则,市民收到假钞必须上缴给银行,损失则由市民自己承担。假钞事件当前,这一规则可能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为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在做客央视《新闻1+1》节目时建议,不妨给主动上缴假钞的市民一些补偿,此外对于举报假钞信息的市民,也可以按比例进行奖励。在美国,有些银行为“拉拢”客户,会主动给予补偿,而一些保险公司也提供有此类保险业务。学者的建议、国外的经验,值得关注和借鉴,银行及相关部门不妨就此进行一些探索和尝试,择其善者而从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