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持以下材料,到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网安科将材料送至南平市局网安处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南平市局网安处发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
一、设立网吧所须材料:
1、企业名称、法人合法身份证明、产权及租赁合同、企业章程。
2、法人照色照片(2寸、2张)
3、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提供原件、交复印件2份)。
4、网吧平面图、拓扑图。(标明电脑机号及所在网吧位置)
5、文化部门核发的筹建书(提供原件、交复印件2份)。
6、提供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②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③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④违法案件、事故报告以协助查处制度;
⑤上网人员登记和帐号管理使用制度;
⑥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制度等;
(二)、安全技术措施:
①网吧过滤王软件;
②安装杀毒软件;
③网吧
7、ISP提供的接入意见书(提供原件、交复印件2份),含固定IP。
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要求电脑打印,不得手写,每项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
9、网吧从业人员登记表2份(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用电脑打印)
二、变更网吧所须材料: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全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每项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
2、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ISP提供的接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2份),含固定IP。
4、申请变更报告一份。
5、法人合法身份证明。
6、法人彩色照片2寸2张。
7、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变更函(原件、复印件2份),
8、变更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份)。
9、网吧从业人员登记表2份(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用电脑打印)
注:各种申请表格见附件。
以上皆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审核程序与新设立网吧程序一致。
附件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