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公告公示>>       征集第二届海峡两岸茶博会武夷茶宣传口号启事 (2008年08月19日)    关于开展武夷山“城市精神”讨论征集活动的补充通知 (2008年09月01日)      2008年9月份接访公告 (2008年09月01日)      武夷山法院招聘保安公告 (2008年08月30日)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武夷新闻网 >> 福建新闻
 
闽公务员任职培训费出台新规 每期每人540元

2008年09月07日
   

来源: 福州晚报


  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对我省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作出新规定,从本月1日起执行。
  按新标准,我省公务员初任培训每期60学时(10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80元;任职培训每期180学时(30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540元。
  对于公务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时间由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更新知识培训,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培训累计不少于126学时(21天)。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含网络培训)按学时收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学时3元。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12天),培训费(含网络培训)按学时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学时3元。
  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采取网络方式考试的为每人20元。教材费标准为出版社发行的教材按实际价格收取,举办单位自编的辅导材料、讲义等按实际印刷成本收取,教材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培训考试总费用的20%。
  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到医疗单位进修的形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的,其培训收费(含培训、考试、教材费)标准为:到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每人每年1200元,到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每人每年900元,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每人每年600元。培训时间不足一年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按每人每月100元收取、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按每人每月75元收取,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按每人每月50元收取,培训过程有消耗材料的,材料费可由培训单位按实际成本代办或由培训人员自备。
  对于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除按规定收取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费外,不得再强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来源:新闻中心)      
打印收藏】【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读取中...
 
 
读取中...
 
 视频展播
2008年09月01日武夷山新闻
2008年08月29日武夷山新闻
2008年08月27日武夷山新闻
2008年08月25日武夷山新闻
2008年08月22日武夷山新闻
2008年08月20日武夷山新闻
2008年08月18日武夷山新闻
 
 热门新闻
读取中...
网站导航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隐私条款
武夷山市新闻中心   主办
中国新闻社武夷山支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80301]号
武夷山市数字武夷信息中心 设计制作
联系我们:web@wuyishan.gov.cn Tel:(0599)513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