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即将开学之际,武夷山市再次作出有关规定,对在职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拉上“高压线”,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根据规定,学校不得给违规补课人员提供补课场所,也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在岗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不能触碰三条“高压线”: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内参与各种形式的办班,尤其不准提供家庭式有偿托管补课服务,接受学生在家寄读;二是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受聘于私立或民办学校,不准在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代课,也不得在其他常设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三是不得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也不得为社会针对中小学生的补课活动提供任何便利。违规办班进行有偿补课的将收到严肃处理:参与者,当年度各类考核考评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年内不得晋升行政职务和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牵头组织者,作待岗处理或低职聘用;拒绝接受检查、拒不认错、态度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要没收违法所得,本人要调离原校,是党员教师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对于享有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标兵等特殊荣誉称号的,会同有关部门取消相应的经济待遇。规定还对学校出现有偿补课现象的,或对在岗在职的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不力的,或学校为有偿家教提供场所和器材等问题的学校校长给予校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取消学校和校长三年内评优评先资格,社会反响较大的或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校长要停职检查,直至引咎辞职,同时要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武夷山市教育局将加强与纪检、监察、工商、物价、地税、卫生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现有违反有偿补课规定行为的,将商请相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市教育局还建立了有偿家教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加强监督,长期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何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