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告〔2007〕7号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景区九曲溪上游路段限制车辆通行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景区九曲溪上游路段的交通畅通和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4月20日起,对景区九曲溪上游路段(星桐线10公里至40公里处)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7年4月20日—7月20日期间,35座以下(含35座)本市旅游营运车辆可进入景区九曲溪上游路段;2007年7月20日后,禁止20座以上(含20座)本市旅游营运车辆进入景区九曲溪上游路段。
二、20座(含20座)以上的非武夷山籍大型客运车辆禁止进入景区九曲溪上游路段。
三、旅游黄金周期间,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客运车辆禁止进入景区九曲溪上游路段。
四、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客运车辆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桐木至黄冈山顶路段。
五、青龙瀑布路段安全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前,禁止车辆通行。
六、原始森林公园路段禁止20座(含20座)以上大客车通行。
七、本通告自2007年4月20日起实行,2004年9月28日发布的《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武先线旅游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 旅游 通告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