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提交材料:
(1)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校毕业的毕业证及其复印件。
(2)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仅供交验)
(4)黑白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2、填写《全国导游资格报名表》
申请办理导游证程序
1、申请人的《导游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红底免冠正面两寸彩照三张。
3、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导游证遗失补发办法如下:
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递交遗失证件简要情况,并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填写《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持证人凭此《申请导游登记表》到《中国旅游报》、省级日报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姓名、卡号)事宜,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身份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