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保险、渔工责任保险、渔船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森林火灾保险……一系列农业保险创新险种正在福建试点、推广。自然灾害在福建农民眼中变得“没有那么可怕了”。
率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率先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福建进入良性循环发展,福建农村困难户生活“不再那么困难了”。
随着新增财力主要向“三农”领域倾斜,福建不断推出农村保障方面的创新举措,农村保障难题逐渐得到破解。
农业保险:让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2007年3月5日,福建东山县铜陵镇第三渔业公司1378号钢制渔船遭遇一场厄运。海上突然刮起大风,巨浪把整个渔船都打翻了。船长杨振坤等6人不幸遇难。”让遇难者家属稍感安慰的是,2006年8月福建省开始在东山县试点的渔工责任保险给了他们一笔赔偿款。
渔工责任保险是福建省针对渔业大县东山特点专门设计的农业保险险种。事实上,2006年以来福建省结合市场手段和政策手段,积极发挥保险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理赔作用,还先后创新推出了农房保险、渔工责任保险、渔船保险、水稻种植保险和森林火灾保险等5个政策性农险试点。
2006年8月,福建省成为全国第一个由政府出资为全省所有农村住房投保的省份,福建省政府财政拨款3500万元,为全省663万户农村家庭投保住房保险331.7亿元,保期一年。2007年8月,福建省政府再次出资3500万元进行续保。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预算,2008年,福建省各级政府还将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风险补贴基金及工作经费总额8119万元,比2007年增加近一倍。
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福建省希望借助政策性农业保险来防止农民因自然灾害侵袭而返贫;而对于农村困难户群体,福建省正在编织另一张保障网:健全的农村低保体系。
福建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林中麟说,福建农村低保体系还包括教育、司法、计生、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司法部门提供给农村低保户的法律援助、教育部门及学校提供的助学政策、计生部门提供的计生救助等。
“农村低保等在福建的全面实施,跟省委省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是分不开的。”福建省民政厅低保处处长翁建国说,福建省将每年新增的财力主要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曾在一次会议上表示,宁可少开几场会、少上几项工程,也要集中财力确保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