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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夷山市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08年06月17日

武委〔2006〕121号

 

各乡(镇)、街道、场,市直及驻武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施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教育规划,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重要保障。党委、人大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五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要着力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城市和农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用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武夷山市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2006年11月16日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顺利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平安武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市“十一五”规划,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此,特根据宪法和全国、全省和南平市“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以及建设平安武夷的总体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方法,巩固完善阵地和制度,增强普法实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实现“十一五”奋斗目标,建设海西区绿色腹地新兴中心城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良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制需求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方、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类施教、因人施教,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统一领导,齐抓共管。要在党委、人大、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各级和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国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文化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武夷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是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窗口。因此,应当在全市特别是景区周边乡镇农民、景区工作人员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加强对景区员工及涉旅人员的诚信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加强景区的管理与保护,做到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3、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推进“阳光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国家公共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4、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城市信用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5、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依法保护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林改、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计划生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6、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基层民主法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结合平安创建和“打黑除恶”等活动,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深化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7、深入学习宣传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为重点的整顿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打击网吧非法经营和非法“网吧”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地方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乡镇(街道、场)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强化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完善和推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开展重点治理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一些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健全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统一。围绕“平安武夷”建设,认真开展各类行业规范引导和行为不正当竞争的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3、以农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组织和引导学校、厂矿、企业、院校等基层单位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促进基层工作法治化。

        三、对象及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全市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居民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

        (一)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党校要切实发挥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中重要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二)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律学习,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公务员能力培训,探索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形式和新载体,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突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健全并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深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结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村委会组织法》、《农业法》、《土地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的水平。

       (六)加强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培训;用工单位和企业,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规范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市、乡镇(街道)、农茶场、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逐步构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市、农村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园地质量,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党校、市民学校、村民学校和学习中心户,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加强内部普法报刊建设,努力扩大各类普法资料的覆盖面,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

       (三)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深化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现代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要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整合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一学三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下乡”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加强各乡镇、街道、农茶场、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普法工作联系,建立各乡镇、街道、农茶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乡镇、街道、农茶场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普法合作机制,切实把全市普法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地区在普法队伍、阵地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和机关、部门在人才、资料等方面的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全市普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监督制度;各乡(镇)、街道、农茶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考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扎实深入开展;要加强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应侧重部门行业相关专业法的宣传和普及,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法制培训。党委组织和宣传部门要负责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人事管理部门要抓好公务员的普法教育,经贸、国资、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负责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负责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农业部门要会同组织、民政部门负责抓好农民普法教育。文化部门要负责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指导大众传媒的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司法、执法过程中要以案说法,辩理析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结合建设“平安家庭”、“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大力加强对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三)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考评机制。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按照省上文件精神,市和乡镇、街道、农茶场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总人口(含流动人口)人均不少于0.2元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增加。各部门和行业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2007年进行启动情况检查;2008年进行中期检查,加强工作督查;2010年组织考核验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

 

 

 

 

 


主题词:普法规划       法制宣传       通知
武夷山市司法局承办          2006年11月16日印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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