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0月建场初期筹建处从曹墩迁至黎源大队队部,1966年11月建立党支部。
1967年初红壕点一边建设一边接侨,筹建处迁至红壕点。之后场部设在红壕第一座。
1969年4月21日农场成立革委会,由领导干部、民兵和群众代表共15 人组成。内设机构有:政工组、生产组,后增加办事组。同年11月划归崇安县管理。
农场规模基本形成:建立红壕、东风、立新、红卫、前卫(尚未接侨)等五个居民作业点;直属单位有工交、供销社、卫生院、小学等。
各居民作业点由场部派出驻点干部负责新归侨的安置和开荒生产工作,设会计、出纳、保管各一名,下设若干生产队和组,实行财务二级核算。各点都开发茶山、果园作为劳动基地,水稻种植、种菜养猪、荒山造林也是当时重要的生产项目。
各点均设有完小、幼儿园、托儿所、卫生所。仅东风未办小学和幼儿园并入红壕学习。
1970年朝阳点(含卫东)建成。先后从已接侨的各作业点中抽调安
置到前卫和朝阳。
全场作业点全部改成连队建制,设指导员、连长职,下设排和班,参照生产兵团模式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一连到六连依次为朝阳(含卫东)、东风、立新、红壕、红卫、前卫。
同年,直属单位增加中学。综合农场的北坜分场划归本场,编为“七连”。
1971年内设机构增加人武部、妇联和团支部;直属单位增加茶厂。连队班排改回生产队和组,指导员、连长职位的设置不变。
期间,建红卫筷子厂,在星村十三公里处建有伐木队, 一年左右就关闭撤离。北坜也于1973年归还综合农场。
1978年5月农场再度归属省侨委管理,确定为副处级单位,次年组建党委。
同年,撤消连队建制,改为管理(作业)区,设管区主任职,其他管理人员不变。内设机构有:农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劳工科、基建科、农业科、宣教科、保卫科;直属单位有茶厂、工交、供销社、卫生院、中学、小学等。
八十年代中,先后撤消宣教科、基建科、供销社,成立华侨建筑公司和华侨贸易经营部;增设派出所;团总支升格为团委。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全场经营方式改革,精减管区管理人员,实行财务一级核算,只保留管区主任一人;托儿所、卫生所全撤消,卫生员集中到卫生院;各管区小学逐步停办高小直至全部停办。
1997年4月29日农场领导体制改革,再次下放武夷山市管理。内设机构:农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劳工科、 农业科、 保卫科;2000年9月中小学剥离移交武夷山市教育局;派出所撤消;贸易经营部停业,经营权及存货拍卖。2001年农场机关机构改革,精减人员。2002年卫生院精减改卫生所。2003年工交公司停业,电厂的线路和变压器全部移交市电力公司。
2000年1月18日农场增设华侨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定编17人,按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体制运作。开发区下设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财部、开发招商部、治安保卫部等五部室。农场下设东风、立新、红壕、红卫、前卫五个管理区,一个卫生所、一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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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08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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