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茶场、成员单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施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教育规划,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重要保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五五”普法法制宣传联络员制度,法制宣传联络员为“五五”普法宣传的骨干。具体实施方案为:
一、人员组成: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由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热爱法制宣传工作的同志为法制宣传联络员,请各单位于2008年4月30日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到司法局宣教股。
二、具体要求:在“五五”普法期间,请各成员单位每年于11月以前报送二篇以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报道,主要内容为各成员单位进行法制宣传的活动情况和宣传效果,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均可。如今年,请在2008年11月以前报送二篇以上关于2008年开展法制宣传的报道。如被采用可获稿酬。同时对在开展普法宣传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和召开有关法制宣传联系会,促进相互交流与沟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司法局宣教股胡文龙,联系电话(传真)5302383;电子邮箱sfjxj513@163.com;武夷山市普法网,网址:www.wyssfj.gov.cn。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附成员单位法制宣传联络员名单填报表
成员单位法制宣传联络员名单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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