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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形式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08年02月19日
受理范围:
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务;
3、除责任事故外的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请求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
5、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事项;
6、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
法律援助的形式: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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