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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表时间:2007年11月26日

武委办〔2007〕53号


中共武夷山市委办公室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夷山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
“乡财市管乡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武夷山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市管乡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武夷山市委办公室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5日

武夷山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
“乡财市管乡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全面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规范乡(镇)、街道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乡财市管乡用”改革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原则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在维持现有的市对乡镇财政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市乡联网”的财政管理方式,由“武夷山市财政局乡镇总预算会计中心”(以下简称为“总预算会计中心”)负责代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并监督乡镇财政财务收支。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的财政收支行为,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市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现行的市对乡镇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村账乡托管的做法保持不变;继续实行体制中规定的定项奖励政策,调动乡镇当家理财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坚持五个不变的原则。保持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乡镇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等不变。市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不挪用乡镇预算内外各项资金,乡镇预算内外资金自求平衡,乡镇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乡镇财政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乡镇各单位财务审批权由各乡镇自行设置。

  (三)坚持保障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原则,继续统一市乡镇工资和津贴发放标准,把工资发放作为乡镇财政支出的第一顺序;按照合理、节约、能办事的原则,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四)借鉴各地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拟采取“总预算管理”模式开展乡财市管工作,即市财政只管理乡镇总预算业务,不代理乡镇单位会计,乡镇单位会计账务仍由乡镇会计进行核算管理。这种模式下,市财政的主要职责是代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执行。“总预算管理”模式立足于财政预算、国库等财政系统内核心业务的改革,做到市监管,暂不涉足乡镇内部的行政事业单位,有利于减少推行阻力,也给今后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改革留下较大的政策空间。

三、主要内容

  (一)预算共编。保持乡镇“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地位不变,由乡镇政府自主编制年度预算,市财政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能,对乡镇预算编制实施指导,协助乡镇编制年度预算。市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乡镇政府根据现行市对乡镇财政体制和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乡镇综合预算,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由市财政报市人大批准后,批复至各乡镇。

  (二)账户统设。由“总预算会计中心”在市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开设“结算专户”,代理乡镇财政总预算,核算乡镇总预算会计业务。相应取消乡镇财政及所属单位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总预算会计中心”在各乡镇所在地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工资专户”、“专项资金专户”和“经费支出专户”,并结合实际设置相关项目明细账。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市级财政管理,乡镇组织的预算内收入全额缴入市国库,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市财政预算外专户,由市级财政部门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乡镇所有的预算内外拨款,以及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市乡往来及其他资金全部进入“结算专户”,由“总预算会计中心”根据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乡镇所有支出以乡镇年度预算为依据,结合乡镇收入和财力状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人员工资的原则,由乡镇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审批,并报“总预算会计中心”审核后,将资金从“结算专户”拨入“工资专户”、“专项资金专户”或“经费支出专户”,由乡镇按规定使用。为方便乡镇及时用款,各地可建立公务费支出备用金制度。

  (四)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总预算会计中心”审核后,交市政府采购部门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结算专户”直接拨付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与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相衔接。

  (六)市乡联网。乡镇财政要与市级财政联网,按省财政厅的要求,统一使用“用友”软件,以数字武夷政务网为依托,财政支出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支付和查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实施步骤

  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市管乡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首批将岚谷乡、兴田镇、武夷街道办三个乡(镇)、街道办纳入改革试点。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交叉或同时进行,确保此项改革正常运行。

  (一)宣传发动。2007年7-9月,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汇报、会议、座谈会以及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宣传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内容,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试点创造良好条件。

  (二)清理清查债权、债务、资产过程。2007年10-11月,由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清理银行账户;清理债权、债务、资产,核实各乡镇债权、债务、资产情况。

  (三)建立网络连接,安装软件。2007年11月,由财政局、数字武夷中心、用友政务软件公司共同组织建立市财政与各乡镇财政的网络连接,并安装相关软件。

  (四)组织实施。2007年12月起,主要工作是确定人员岗位和职责,取消乡镇目前的所有账户,按规定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并将各乡镇总预算账户余额分别转入“总预算会计中心”在市农村信用联社或农行开设的“结算专户”内、将各乡镇单位预算账户余额分别转入“总预算会计中心”在各乡镇所在地金融机构开设的相关专户内。同时,将进一步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和应收款(暂付款)、应付款(暂收款),按实施方案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五、机构和人员设置

  (一)“总预算会计中心” 属财政局下属单位,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会计核算人员4名,原则上由从事过乡镇总预算会计的人员担任。

  “总预算会计中心”职责:负责对乡镇用款申请的审核及资金调度工作,办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业务;协助乡镇编制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审核汇总乡镇预算;指导、监督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定期提供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协助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和乡镇财政决算;指导、监督乡镇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具体分工如下:

  1、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会计核算员具体办理乡镇用款申请的审核及资金调度工作,办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参与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乡镇财政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市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和乡镇财政决算;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

  (二)各乡镇业务由财政所负责,设置财政所长、财政结算员、单位会计、出纳员等岗位,其中:财政所长1名、财政结算员1名。

  乡镇财政所职责: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工作;负责组织乡镇预算内外收入;负责向“总预算会计中心”办理用款申请和拨款手续,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定期提供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材料;负责乡镇政府单位预算会计核算业务;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款)票据的申领、缴销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基数、调整管理、软件录入及上报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债务的管理;负责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和乡镇财政决算。具体分工如下:

  1、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

  2、财政结算员具体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组织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登记乡镇财政收支台账;按月编制乡镇财政分月用款计划,向“总预算会计中心”申请资金拨付;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款)票据的申领、缴销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基数、调整管理、软件录入及上报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及数据上报工作;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的结算和对账;定期将结算专户原始会计凭证传递至“总预算会计中心”。

  3、单位会计具体负责乡镇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经费,按月提出乡镇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员。

  4、出纳员负责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和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做好原始凭证的保管、分类、汇总工作,定期与单位会计结账。

  为保持财政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实现市乡财政人力资源的有机整合和财政改革的有效推进,乡镇财政所长、财政结算员岗位人事管理,实行市财政局与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市财政局管理为主,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辅。

  本改革实施方案自下文之日起实施,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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