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人事人才要为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的战略决策提供人才服务,千方百计营造发现、培养、引进人才的机制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务员日常登记制度。在做好公务员登记、确定公务员职务级别、建立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工资制度的基础上,将落实《公务员法》的工作重点放在弘扬公务员精神、做好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和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进、管、出等环节上。
2、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省、南平市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福建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津贴补贴政策。
3、创新促进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市场服务机制。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贯彻落实“三支一扶”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农村、社区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要进一步发挥人才市场的作用,不断拓宽人才市场的服务范围,强化服务功能。
4、促进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步入轨道。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的机构、队伍及各项规章制度,高度重视人事信访工作,及时应对和处置各种涉及人事改革和人事政策的突发事件。
5、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加强招商引资的组织领导,调动全局人员开展项目引进工作的积极性,全方位进行招商引资,为实现“突出工业、突破工业”的宏伟蓝图建功立业,确保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6、进一步探索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在巩固和总结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乡镇机构改革配套措施,努力做好乡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及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7、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继续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实现合同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8、推进职称改革的深化。要按照“四重”、“四不唯”原则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特点,建立起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扰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职称工作运作机制。要继续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中属单位职称评审服务。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接农村“八大员”,建立服务农村、为农村培养实用人才的有效载体。
9、抓好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公务员有关培训工作,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职业道德公共课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
10、做好人才引智工作。要以重点领域、主导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需求为主导,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本科以上和中、高级职称以上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要进一步提升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水平,做好引智服务与管理工作,促进项目的执行和成果的推广,提高引智项目的整体执行水平。
11、继续深化乡土人才开发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发挥挂点村乡土人才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解决乡土人才深层次开发的问题。
12、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扎实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条例》,及时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搞好服务。
13、扎实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依托全省银色人才信息库平台,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对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人事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提高人事干部能力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敬业、务实、高效、廉洁的人事干部队伍。
15、积极做好挂点包村工作。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挂点包村的工作部署,发挥以城带乡的作用,总结挂点包村工作经验,探索形式多样的“双百联动”工作方式,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服务“三农”,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支持挂点村发展经济,积极维护挂点村社会治安的稳定,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16、重视机关效能建设。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人事行政监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向公众公开除国家秘密外的全部人事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从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人才流动、市场管理、职称改革、工人考核、工资福利、军转安置、毕业生就业、人事争议处理等具体问题入手,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深化政务公开的成果。
1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参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继续做好创建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以“共建带创”为契机,总结挂村经验,继续加大力度抓好挂村工作,推动城乡三个文明的建设步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8、强化综治工作。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健全综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综治日常管理,做好挂点村的社会稳定工作,继续建设“平安单位”,为建设“平安武夷”添砖加瓦。
武夷山市人事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