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行政综合股(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文电处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督办工作,组织牵头办理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信息、机关行政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效能建设活动。负责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党员的培养、考核、发展工作,党内的组织生活;负责宣传教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青工妇、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统一平衡编制上报全市城市建设基建投资的城市建设维护费、村镇规划事业费、科研经费计划,负责各项经费的财务拨款;组织编制行业技术引进规划、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企业技术改造计划、利用外资计划并办理有关立项的申报;负责行业技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参与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基建项目、技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行业的计划、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内审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落实督促应上缴的管理费收支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对全市建设系统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管理。负责承办党委赋予的干部培训、考核、任免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直属单位人事调配、劳资和职称改革、继续教育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土建环保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和遗属的有关工作;组织全市建设人才现状定期调查和需求预测,制定人才培养规划;综合管理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执行全员岗位培训,技术工人岗位资格认定和年终考核等工作;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各类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股(挂推散办、招标办牌子)
负责制订全市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规章;负责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程序的规范和管理;负责全市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对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检测、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定额、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建筑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建筑市场、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城市建设及相应企事业的资质、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材工业管理。
(三)公用事业管理股
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计划和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市政设施(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路灯)、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负责全市供水、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实施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