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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局 发表时间:2007年08月13日
1、申请者向科学技术股领取并填写《福建省民办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表》;
2、申请者向科学技术股提交申请表、工商部门名称核准通知书、挂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申请报告、研究机构章程、户口或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含聘请的科技人员);
3、经市科技局审核,符合条件(武政[1998]综字199号文件规定),发给经核准成立研发机构的文件;
4、申请者持文件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研究机构登记手续。